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印发<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环综合〔2021〕43号),我部研究起草了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及其起草说明,为充分了解各方意见,现就上述文件公开征求意见。各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。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(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)。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4日。
感谢关注和支持。
联系人:生态环境部综合司 璩爱玉
电话:(010)65645221
传真:(010)65645215
邮箱:jiangw@mee.gov.cn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
邮编:100006
附件: 1.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(公开征求意见稿)
2.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
4.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
5. 征求意见反馈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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